質檢總局 教育部
關于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國質檢明發[2006]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教育局:
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電梯等特種設備與中小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密切相關。為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使中小學生從小樹立起特種設備安全意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國家質檢總局和教育部研究決定,2006年6月1日在部分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校園”主題講座活動,作為今年“六一”國際兒童節各項慶祝活動的一部分,具體安排如下:
一、2006年6月1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教育廳(教委)確定1所中小學啟動“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校園”主題講座活動。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主講,宣講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同時發送相關宣傳材料。
二、在今年的安全生產月期間(6月1日至30日),省級以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繼續在當地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校園”主題講座活動,利用學校的宣傳欄、廣播臺和班會、隊會等多種形式地宣傳特種設備安全知識。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積極與當地教育部門協商,在搞好今年的宣傳教育啟動和安全教育活動外,要逐步將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納入學校的安全教育活動當中,使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活動深入、持久地在校園里開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協助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宣傳好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督促中小學生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制訂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四、各地開展的宣傳教育活動不得給學校和學生增加額外負擔,宣傳教育活動所需費用由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承擔。2006年主題講座活動需要的特種設備安全宣傳資料由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統一印制,發放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好本次活動,在7月31日前將開展活動情況分別報送國家質檢總局和教育部。
國家質檢總局 教育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