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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廠車)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廠車作為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明確規定:廠車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廠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制定廠車應急救援預案。
為幫助廠車使用單位規范地制訂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切實履行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深圳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按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統一布署,參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部分深圳市廠車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編制了《廠車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廠車使用單位可以直接引用本《管理制度匯編》中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應急預案,經內部發布后,作為本單位管理制度;也可根據企業特點,參照本《管理制度匯編》自行編制相關“廠車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章、廠車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職責
第二章、廠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章、會議、培訓、檢查記錄表
第四章、叉車使用規程
第五章、廠車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