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粵質監特函[2009]50號
關于廣東中菱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12.4"電梯安裝事故情況的通報
各地級以上市質監局:
2008年12月4目1 6時左右,廣東中菱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中菱公司)作業人員歐某、鄧某和白某在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南湖雅苑二期工程工地B1座樓2#電梯安裝過程中,在轎廂頂以檢修速度向上運行,準備將對重塊加裝到對重架上。當電梯上行至5到6層之間、對重下行至15層至16層時,對重架與裝錯的導軌支架發生碰撞,致使3件對重塊脫離對重架向下墜落,鄧、白二人被砸中當場死亡、歐某輕傷。
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電梯安裝人員未按照設計安裝圖紙要求施工,反向安裝了導軌支架,且對重壓板未緊固,在電梯向上運行時,對重與導軌支架發生碰撞,導致對重從對重架脫落。 二是作業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及電梯安裝技術培訓,缺乏必備的電梯安裝技術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作業。三是廣東中菱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嚴重失控,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檢,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為此,省局已責成該公司停止安裝活動,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事故隱患排查。經全面整改,由省局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恢復其安裝活動。
此次事故暴露了我省個別電梯安裝單位存在以包代管的現象,施工組織管理混亂,質量管理體系嚴重失控。為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電梯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電梯施工現場安全監察,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近2年來,我省電梯施工過程事故居高不下。2007年5月11日,廣州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1名安裝工人,在電梯井道安裝過程中因腳手架斷裂發生墜落死亡;2007年6月14日和6月29日,深圳市舒達電梯工程有限公司在改造及維修電梯過程中,發生了2起電梯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2008年6月3日,珠海市宏利電梯有限公司1名電梯維修工在電梯轎頂從事電梯保養過程中,被剪切死亡;2008年6月24日,湛江市歐日電梯有限公司1名電梯維修工在電梯轎頂從事電梯保養過程,被剪切死亡。因此,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引起高度重視,加大對電梯施工現場的安全監察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督促電梯施工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級質監部門要督促電梯施工單位按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建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強化安全教育,并確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三、各級質監部門要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一次電梯施工現場安全大檢查活動。現場檢查人員要由安全監察人員與電梯檢驗人員組成,以突擊抽查為主。檢查內客:一是安裝人員是否與安裝告知的人員一致,安裝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二是施工單位是否制定施工方案并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是否交底;三是安裝過程是否經專職質檢員進行自檢,自檢是否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四是施工告知單位是否存在分包轉包掛靠等違規行為。凡發現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息或作業人員末持證上崗的,要立即責令停止施工;凡發現存在分包轉包掛靠的,要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并將情況報告省局。
四、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各級質監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三項基本要求”(即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嚴處相關人員,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要建立黑名單,嚴格其各項行政許可審查,必要時提請發證機關撤銷原有許可。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